武汉留言板:我们小区都是住宅性质,小区内有违法开设民宿经营,小区邻居经常看见衣着暴露民宿入住者在小区里,对小区居民生活影响较大!
1.该民宿未在公安局备案;2.没有特种经营许可证;3.未更改房屋性质及征求邻居书面同意;4.不满足工商、税务、治安、消防、卫生部门的要求条件.5.是否从事违法卖淫等活动,需要相关部门监督管理(附民宿经营证据照片)
诉求:立即停止小区内民宿经营,民宿的营业执照不合规,请相关单位进行严肃查处,谢谢!
官方回复:尊敬的潘女士: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汉阳区洲头街道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九条 :“未经设立登记从事许可经营活动或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的规定,您小区有人从事民宿经营必须依法取得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检查合格意见书。根据《市房管局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房规〔2021)8号)规定:“从事住房租赁活动的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网络信息平台,以及转租10套(间)以上住房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出(转)租10套(间)以下住房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区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房屋出租信息前,应当及时向武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和房地产经纪服务平台分别申请房源权属核验,通过核验获得房源核验码。未取得房屋权属或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的,应当向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房屋出租登记,可通过平台上传登记凭证信息获取房源核验码。”依据各部门职责分工,对您反映的问题正在协调处理中。现公安等相关部门已协调并要求该民宿停止营业,做好相关审核工作。同时已要求小区物业加强人员进出管理和加大日常巡查,保证小区安全。9月25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4510006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经汉阳区公安分局洲头派出所了解,民警上门检查,未发现有涉黄等违规违法行为。已联合社区街道和物业工作人员,向开设民宿方的老板和小区业主代表进行多方谈话。并已告知业主代表该处如有违规违法行为将进行查处。2024年10月14日,我区公安分局洲头派出所通过电话85391324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经办单位:汉阳区 洲头街 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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