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新区雄庄路与民光路交汇处违停、鸣笛严重,请启动电子眼
交通作者:武汉通日期:7月前点击:11

留言板:1、东新区雄庄路与民光路交汇处四个路口违停严重,经常路口行车堵塞,请启动电子眼拍摄 2、另外三环内禁摩和鸣笛,但这个路口经常有摩托车通行,电动自行车不遵守交通规则,多次要求交警加装禁止鸣笛标识,但交警以有交规在先拒绝安装,导致该路口行车效率低下、交通秩序混乱、鸣笛声像菜市场,早晚都有导致噪音扰民。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武汉市公安局东新大队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雄庄路与民光路周边承载学校、数个大型居民区及沿街商铺,人流量、车流量非常大,停车需求矛盾突出,会出现车辆临时停放路面现象。前期,我队工作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对此路段路口、消防通道、人行横道、黄色网格线、双排违停、妨碍通行的车辆进行短信推送、摄像取证、贴单告知,对严重妨碍交通的车辆我队会拖移处理。因整治为巡逻方式加之整治前需对违停车辆进行短信推送,收到短信的驾驶员会在限定的时间驶离,这种“你来我走”的现状就会造成违停现象反复。9月1日至今雄庄路与民光路共计违停提醒共2300余辆,摄像取证贴单440余起,进社区发放停车管理宣传单100余份,粘贴宣传海报30余张。下步工作中,我队继续加大对违停车辆摄像取证、贴单告知、拖移车辆的整治力度,持续做好规范停车宣传工作。关于反映摩托车的问题,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我队正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重点严整、严治易引发交通事故的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现象,持续严查、严管驾驶摩托车在武汉市内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对非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后期工作中,我队将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巡逻管控,加大各类交通违法查处力度,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的安全文明意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保障通行安全畅通。关于您反映该路段车辆鸣笛问题,经核实,目前大部分市民均知晓市区内禁止鸣笛,但因部分驾驶人员在遇到行人,非机动车不间断穿行时会习惯性鸣笛,大部分司机鸣笛是为了起到提示作用,但仍不排除小部分司机因个人驾驶素质问题乱按喇叭。目前我队工作人员已安排了人员对路面违章车辆进行巡逻整治,但由于实际操作中因车辆鸣笛存在取证难、处罚偏轻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处罚效果。下一步,我队工作人员协同相关科室不断增加和完善城区道路上的禁鸣标志,同时加强违法鸣笛行为查处力度。关于您建议在路口开启电子设备执法一事,经核实,我队已有计划在此路口新增电子抓拍设备。待审批通过后将及时进行安装。安装完成后将开启此处电子设施的审核流程,待上级审核通过后予以启用。11月18日9时46分、11月18日10时29分、11月18日11时5分,武汉市公安局东新大队多次与您联系,均无法接通。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东新大队]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武汉市公安局东新大队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雄庄路与民光路周边承载学校、数个大型居民区及沿街商铺,人流量、车流量非常大,停车需求矛盾突出,会出现车辆临时停放路面现象。前期,我队工作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对此路段路口、消防通道、人行横道、黄色网格线、双排违停、妨碍通行的车辆进行短信推送、摄像取证、贴单告知,对严重妨碍交通的车辆我队会拖移处理。因整治为巡逻方式加之整治前需对违停车辆进行短信推送,收到短信的驾驶员会在限定的时间驶离,这种“你来我走”的现状就会造成违停现象反复。9月1日至今雄庄路与民光路共计违停提醒共2300余辆,摄像取证贴单440余起,进社区发放停车管理宣传单100余份,粘贴宣传海报30余张。下步工作中,我队继续加大对违停车辆摄像取证、贴单告知、拖移车辆的整治力度,持续做好规范停车宣传工作。关于反映摩托车的问题,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我队正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重点严整、严治易引发交通事故的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现象,持续严查、严管驾驶摩托车在武汉市内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对非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后期工作中,我队将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巡逻管控,加大各类交通违法查处力度,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的安全文明意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保障通行安全畅通。关于您反映该路段车辆鸣笛问题,经核实,目前大部分市民均知晓市区内禁止鸣笛,但因部分驾驶人员在遇到行人,非机动车不间断穿行时会习惯性鸣笛,大部分司机鸣笛是为了起到提示作用,但仍不排除小部分司机因个人驾驶素质问题乱按喇叭。目前我队工作人员已安排了人员对路面违章车辆进行巡逻整治,但由于实际操作中因车辆鸣笛存在取证难、处罚偏轻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处罚效果。下一步,我队工作人员协同相关科室不断增加和完善城区道路上的禁鸣标志,同时加强违法鸣笛行为查处力度。关于您建议在路口开启电子设备执法一事,经核实,我队已有计划在此路口新增电子抓拍设备。待审批通过后将及时进行安装。安装完成后将开启此处电子设施的审核流程,待上级审核通过后予以启用。11月18日9时46分、11月18日10时29分、11月18日11时5分,武汉市公安局东新大队多次与您联系,均无法接通。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东新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