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兰亭大境小区已移交至武汉经开区统一管理,却不能享受经开区颁布的“金九条”中一、更大力度实施购房惠民惠企补助政策。既然在政策发布前,已移交至经开区统一管理为何又被区别对待?
官方回复:尊敬的裴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金地兰亭大境购房政策的问题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与您电话联系,已与您解释清楚购房政策相关事宜。11月1日我区住更局市场管理站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联系您,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对我区住更局市场管理站工作的信任和支持。【经办单位:经开区住更局市场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