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 我“招商1872业主”一套空置房子。未装修。物业费一直和入住业主同样交纳。事实上,19年之前,空置房物业费是另行收费的。其实这个政策是非常人性化及合理化的。后来又改了。现在全国上下都在保房地产止跌回稳,国有银行也调理了利率,而物业费却仍然不变,非常不合理。在此强烈建议对于未装修未入住业主在费用收取上给予一定优惠。同时。招商1872物业认钱不认情,物业管理不到位,收费人员态度恶劣。在此皆言。谢谢。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汉阳区住更局了解,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物业交付业主之日的前期物业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之后的前期物业费用,由业主承担。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没有对空置房的物业服务费折扣事项进行专门规定,故您需足额缴纳物业费。我区住更局督促物业公司做好业主沟通解释工作。关于您反映物业收费人员态度问题,我区住更局已与物业公司负责人联系,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员工职业素养的培训,增强员工服务意识,规范小区物业管理,并促进物业公司提升物业服务水平。10月24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 8476580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经办单位:汉阳区 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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