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我们四口之家 刚刚搬到东西湖安家落户,两个小孩上学 小区物业费每平方3.2元,要知道我们是在靠近四环的地段。3.2一平方是五星物业收费帮助,我们小区很多业主都在抱怨物业费停车费太高太贵,经常与物业发生争吵,望各级领导为老百姓想想办法。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区住更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于10月31日通过电话83898293向您核实情况,您接听了电话,您主要反映物业费过高服务不到位的问题。首开国风小区上观由北京首开万科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了解,国风上观小区前期物业服务选聘依法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在武汉市民之家组织进行,并与中标物业服务企业签署《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高层住宅物业费3.20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6.00元/月·平方米。在小区房屋销售时,开发建设单位已按相关规定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公示,并在与买受人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予以约定。根据《民法典》九百三十九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按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的相关规定,业主应当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动终止,可由业主大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选聘物业服务主体,并与之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对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进行约定。关于服务不到位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联系物业公司,让其加强对物业服务人员的培训,增强物业服务人员的工作态度和服务意识,为您打造好和谐美好的小区生活环境。区住更局要求物业公司开展物业服务工作的同时,及时做好沟通解释,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积极促进物业服务质量不断提升。10月31日15时49分,我区住更局物业管理科通过电话83898293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服务工作。【经办单位: 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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