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你好,我是东西湖区沿海赛洛城翡丽公馆B区十栋门面的业主,社区在公示期间未征得全体业主和门面业主同意情况下,私自在十栋商铺门口做了电动车充电停车棚,并且十栋门前狭窄,不具备做电动车充电停车棚的条件,在我们商铺业主多次沟通不理我们诉求,不予拆除!望得到武汉城市留言板解决,谢谢!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区径河街金龙湾社区工作人员于11月13日通过电话83069528向您核实情况,您未接听电话。经来话内容了解,您主要反映翡丽公馆十栋商铺门口增建电动车棚的问题。经核实,为了缓解翡丽公馆小区非机动车停放、充电压力,消除非机动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等安全隐患,在不妨碍大家出行及就近原则基础上,径河街金龙湾社区拟在翡丽公馆A、B区合适场地增建非机动车棚。2024年7月5日对增建非机动车棚位置进行了公示,并联合物业对翡丽公馆小区业主进行增建非机动车棚位置意见征集工作,翡丽公馆小区共计3757户,专有部分面积350401.29平方米;截止10月21日,已有专有部分面积193163.58平方米的2075户业主对增建非机动车棚位置表示支持,符合《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增建非机动车棚合法合规。11月13日10时52分、16时55分、17时27分,我区径河街金龙湾社区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3069528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未接听电话。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服务工作。【经办单位: 东西湖区径河街金龙湾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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