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亭大境野猫攻击孩子,要求物业承担责任

武汉通 2024-11-22   17

武汉留言板:10月29号早上7点,孩子在小区路上上学,被野猫攻击,诊断为三级暴露,打血清和疫苗共10针。根据民法典,第19条规定物业对小区流浪猫狗有驱赶义务,应尽到合理安全内的范围保障义务。参考如下图。要求兰亭大境物业承担孩子的一切责任。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金地兰亭大境流浪猫的问题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已反馈至物业,要求物业对小区内流浪猫进行驱赶,确保居民有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关于被流浪猫抓伤的问题,已建议物业与您友好协商解决。我区住更局物业管理所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11月13日我区住更局物业管理所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经开区住更局物业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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