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作为澜庭的业主在任何不知情的情况下,物业在我们楼栋下搭建充电桩,且占用公共通道,把路堵死,原本旁边已有充电桩,又在旁边延长加建,增加充电桩的目的何在?投票结果公示又是在哪里公示的?什么时候公示的?582户又是哪582户有需求,同意搭建的?楼下一大排充电桩就说哪个住楼上心里不慌?小区充电桩着火事件常有发生,望相关部门严查此事,留言板回复,谢谢!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中建壹品澜庭增设充电桩的问题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依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业主大会会议讨论决定下列事项:(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增设电动车车棚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 ,前期物业已征集过全体业主意见,现因有业主对于在小区5栋加装电动车车棚的意见比较大,目前该方案已搁置。我区住更局物业管理所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10月11日我区住更局物管所已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经开区住更局物业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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