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金茂华发武汉国际社区物业服务中心于2024年10月11日发布关于金茂华发武汉国际社区地下停车场收费的提示,本人需对物业做以下几点投诉:1.车位只卖不租,严重违反《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2.临时停放车辆收费不合理,严重高于江夏及附近小区的收费标准。(金茂华发武汉国际社区地下停车场收临时车辆停放标准:半小时内免费,半小时以上每小时3元(超过半小时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单次 24小时以内 20 元封顶)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告如下: 经江夏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开发办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武汉华晟乾茂黄家湖项目位于江夏区大桥新区柏木岭村,由武汉华晟乾茂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针对您反映的地下停车位买卖问题,经核实,该项目地下车位尚未取得《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暂不具备对外销售条件,依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开发企业以何种形式管理地下车位属于企业自主经营行为,我们已要求开发企业对业主做好解释沟通工作。2024年10月23日,江夏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向您反馈办理结果。如有疑问您也可致电027-87911301进行咨询。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江夏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告如下:经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您反映停车费问题,被诉人受开发商委托拟计划于10月15日后实行停车收费服务。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的相关规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权属方自主定价并做好明码标价。被诉人现对收费标准进行了公示,未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目前被诉人还未实行停车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正在协商处理之中。10月21日11时40分,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8062023446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非常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经办单位: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花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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