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 汉阳区兰亭盛荟4期为还建小区,车位只售不租,而且销售价格高得离谱,标准车位8万起步,每月还有96元的车位管理费,且只是20年的使用权;如果要停小区只能按照临时停车计算,每小时2元,每天20元封顶,如果停一个月就要600元,一年就要7200元,养一台车的停车费用就比每年的物业费还要高,相当的不合理,这样的停车费在四新片区已经算相当高了,无形之中给业主增加了巨大的生活成本,减低了幸福感。而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承租尚未出售、出租的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应当出租。开发商当前行为,明显违返了该《条例》。
在兰亭盛荟四期偌大的地下停车场里却空空荡荡,没停几辆车,而与一栏之隔的兰亭盛荟四期商铺区域停车形成了鲜明对比(备注:商铺停车区域占用的还是小区停车场),兰亭盛荟四期商铺区域业主停车费含车位管理费每月才200元,这让小区业主们情何以堪,花了一辈子的心血买的房子,却遭受到不公平的待遇,遭受到了如此歧视!业主自己的车停在自己小区却只能临停,与外部车辆停车又有何区别?如此所作所为,难道只是因为这是还建小区吗?收着业主们的物业费,却践踏着业主们的尊严,谁能忍受?另外,要求物业向业主公开每年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公共收益的使用情况、明细账目和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
关于以上问题,业主们在武汉武汉城市留言板中已经多次反映,虽然都得到了官方的回复,但都没有解决业主们关心的问题,希望相关部门和领导能体恤民生,实实在在解决市民所关心的问题,在此非常感谢,勿致电回复,谢谢!
官方回复:尊敬的陈女士: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汉阳区住更局了解,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目前小区停车位有四种类型,可以办理产权证的地下停车位、只有使用权的人防工程停车位、地面规划批准的停车位、临时划定的路边停车位。前三种都属于开发商,最后一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关于地下停车收费过高的问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的通知》、《湖北省定价目录》等文件规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实行市场调节价,小区地面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其管理、使用、收费等具体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地下车位产权属开放商所有,其具体价格由开放商自主制定。我局要求物业公司与业主做好沟通解释工作。我局要求物业公司做好与业主间的沟通解释工作。10月24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4767587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电话未能接听。经汉阳区江堤街道调查了解,该停车场出入口有明显的收费公示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湖北省定价目录》等文件的规定,停车服务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实行市场调节价。10月18日、10月24日,我区江堤街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463821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均未接听。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经办单位:汉阳区 房管局 江堤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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