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越秀汉阳星汇云锦小区教育配套幼儿园,私自改建跨境电商产业园,该区域购房时说明为小区配件教育用地,为幼儿园设施,目前越秀单方面无任何通知情况下改建为越秀自用跨境电商产业园,请问汉阳区教育局是否知晓该情况,小区内部公摊配建设施,越秀私自无任何通知情况下改建自用办公楼,是否合理?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汉阳区教育局了解,汉阳区新港长江城G地块(越秀星汇云锦小区)附近学前教育资源十分充裕,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有7所幼儿园。其中:教办园2所(恒大御景湾小区、龙湖春江彼岸小区内)、楚萌是公办园3所(复地海上海小区、方卉园小区、万福国际广场内)、民办普惠园2所(怡畅园小区、前进嘉园小区内),较好地满足了该片区适龄幼儿差异化入园需求。 为有效地整合该片区学前教育资源,将新港长江城G地块(越秀星汇云锦)配建幼儿园委托楚萌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使用。 未来,区教育局将结合该片区适龄幼儿增长情况,适时将新移交的配建园统筹举办为公办园或民办普惠园。10月30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4866688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经办单位:汉阳区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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