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区内的房屋做经营场所

武汉通 2024-10-23   45

武汉留言板:位于汉阳永丰街,保利庭瑞阅江台雅园是住宅区。但是有业主在住宅区内开工作室,进行对外开放的经营场所。雅园4栋18楼。请问是否合规?民用水电的地方,开盈利性场所,是可以的吗?不仅扰民,还给小区完成外来人员的不安全因素。请查实,回复。谢谢。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工作人员受理您的投诉。经工作人员现场检查,该商家有营业执照。工作人员向该商家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商家及时回应顾客的诉求,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相关部门会持续监督其合法合规经营,确保不影响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安全。9月6日,我区永丰街道市场监管所通过电话82212345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经办单位:汉阳区 永丰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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