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湖华发四季能不能把物业费,车位费降一降

武汉通2024-10-23  99

武汉留言板:本人2021年购入东西湖华发四季住宅一套,当时掏空了家庭6个钱包,现如今公司效益不好,导致裁员。本人没有了收入来源,每个月还要还一大笔房贷,压力巨大。华发集团作为国企,应该承担起社会的责任和使命,现如今武汉市每天都有小区加入降物业费,车位费的行列,希望武汉华发的领导层们认真考虑一下业主的诉求!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区住更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于10月10日通过电话83898293向您核实情况,您接听了电话。经了解,您主要反映华发四季小区需降物业费的问题。经核实,华发四季小区前期物业服务选聘依法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在武汉市民之家组织进行,并与中标物业服务企业签署《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高层住宅物业费3.10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5.00元/月·平方米。在小区房屋销售时,开发建设单位已按相关规定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公示,并在与买受人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予以约定。根据《民法典》九百三十九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按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的相关规定,业主应当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动终止,可由业主大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选聘物业服务主体,并与之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对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进行约定。区住更局已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职责,不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并做好沟通协调与解释工作,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10月11日10时00分,我区住更局物业管理科通过电话83898293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服务工作。【经办单位: 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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