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创嘉锦物业公司违约,不退还业主装修押金

武汉通 2024-10-16   70

武汉留言板:海格公馆合创嘉锦物业公司和业主签订的合同规定装修押金30—45天内退还,后续却说1—3个月退还。3个月到期却依旧不退,强行将装修押金转为物业费。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汉阳区住更局了解,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 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我区住更局要求物业公司依照与业主签订的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办理装修保证金退还手续,并做好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9月19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4769126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的电话无人接听。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经办单位:汉阳区 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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