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壹品澜庭物业未经公示,擅自安装充电车棚

武汉通 2024-10-16   38

武汉留言板:经开区中建壹品澜庭小区物业在未经业主知晓的情况下,私自在业主共区楼栋下再次安装充电桩,导致楼栋下面没有行动空间,擅自与电动车公司合作,此举不仅严重侵占了业主共有的通行空间,更对小区的消防安全构成了不容忽视的安全威胁,行为已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规定,剥夺了业主的知情权,业主不认同。 我们恳请经开区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此事,介入调查,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与居住安全。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中建壹品澜庭增设车棚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依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业主大会会议讨论决定下列事项:(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增设电动车车棚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 ,前期物业已征集过全体业主意见,现因有业主对于在小区5栋加装电动车车棚的意见比较大,目前该方案已搁置。我区住更局物业管理所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10月11日 9时、10时01分、10时32分,我区住更局物业管理所通过电话027-84851353联系您,电话未接通,已留言告知您办理结果,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经开区住更局物业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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