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自小区业委会成立以来,业委会没有召开一次业委大会,违法违规与一品行物业公司签署续聘合同,严重损害了小区业主的利益!小区业主发现问题后,及时地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区委明确指凶小区的程序不合法不合规,合同无效作废,重新召开业委大会进行选举与投票是否与小区业委会续聘和签署服务合同合同。9月5号业委会在小区公示物业服务合同,公示期为15天,在此期间小区业主又发现合同里面很多条款不合理,严重侵害小区业主的利益,9月18号下午业主代表就此事与小区业委会成员提出修改合同条款及增加补充条款的相关细意见,因这个合同很多条款需要时间来作为修改,但是社区王主任只给了一个小时的时间谈,这怎么能做得到?!但物业还有业委会在没有把合同条款理清楚的情况下,以公示15天为由强行要求9月20号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投票选举续聘一品行物业公司的相关事宜,这个是非常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小区业主强烈要求暂缓召开业主大会,等业主代表和业委会把小区的物业合同相关细节谈好之后再公示,最后再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投票! 请转市房管局!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反映的雄楚春天小区业主委员会合同签订的相关问题,武昌区中南路街道办事处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第二届业委会2023年组建后,仅将物业服务合同进行了公示,在未经过业主大会表决的情况下与目前为小区提供服务的物业公司签订了服务合同。中南路街道办事处在了解该情况后,第一时间约谈了小区业委会,并督促业委会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由全体业主决定是否与现物业公司续签物业服务合同。业委会在经过与物业公司进行多轮磋商后,于2024年9月5日至9月19日面向全体业主发布了“雄楚春天小区召开业主大会的时间、地点、形式、内容的公告”以及“雄楚春天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草案”。在公示期内,小区居民通过向街道、社区反映需要对合同内容重新洽谈与修订。中南路街道办事处组织了小区业主、业委会、物业、律师、社区等相关方,召开了以围绕物业服务合同条款修订为主题的协商会,因参会的业主提出要讨论其他议题,使会议未能按计划进行。9月18日,在小区居民的要求下,小区业委会再次与部分业主进行了面谈,部分业主对合同提出的修改要求未能与物业公司达成一致。目前合同是否续签合同已进入全体业主投票表决阶段。2024年10月9日9时03分,武昌区中南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非常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昌区中南路街社会事务办公室(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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