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常青花园三区和四区内有多个公立小学和幼儿园。过去数年,学校教师车辆都可以正常进出小区,也正常交停车费给小区物业。今年八月,社管办和物业以业委会的名义,说老师车辆占用了小区的停车位,引起业主不满,要求老师车辆不准停在小区。但询问了很多业主,都说不知道此事。学校存在于小区二十余年,为小区业主子女就近接受义务教务提供了优质的资源,多年来获得了卓越的口碑。且老师车辆都是白天停车,晚上开走。并不跟业主停车产生冲突。社管办和物业的说法很难成立,并且根本拿不出相关会议记录和文件,以说明这是全体业主的诉求。更过分的是,现在不但不让老师的车辆停在小区,还把教师车辆纳入黑名单,全天都不允许开进小区。放眼整个常青花园,教师车辆可以自由进出任何小区,现在反而唯独不能进自己工作单位的小区。而且常青花园三区和四区,除上、下学高峰期不准社会车辆进入,其余时间都可以进入,的士都可以进。在这种前提下,居然老师的车辆受限制。和小区物业、社管办沟通,双方互相踢皮球,都说是对方的问题,也都推说是上级部门的决定,但却拿不出拒绝老师车辆入内的合理合法的文件。非常想知道此举是哪个上级部门的决定?是否合理合规?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常青花园四小区和三小区业管办和物业的做法令人寒心!请相关部门追查此不平等事件,解除老师车辆的黑名单,让每个教师享受公民应有的平等对待。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我区常青花园社管办工作人员于2024年9月23日通过电话13797072721向您核实情况。您接听了电话。经了解,您主要反映小区停车问题。为缓解前期大量业主反映关于小区停车资源紧张、早晚高峰小区内外及学校周边道路拥堵等问题,常青花园四小区业委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第五十九、第六十条之规定,表决通过了《常青花园四小区管理规约》,其中第三章第七条第九点明确小区车位使用规则,且对外公告早晚高峰禁止非业主车辆进入小区。另外,在了解到小区管理规约实施情况后,考虑到部分学校教职工停车需求,经常青花园社管办、社区积极沟通协调,已利用10-1待建地块(花园中路与常青北路交界处)建设停车场,并协调运营方对教职工以每年300元低价收费,目前已投入使用,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2024年9月23日15时43分,我区常青花园社管办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3797072721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服务工作。【经办单位:东西湖区常青花园第三社区】
特别声明:本站为免费公益网站,所有留言板数据均由
武汉城市留言板提供,数据如有出入敬请谅解,如内容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扫下面
武汉通二维码直接添加客服! 发便民信息请上
武汉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