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在硚口区古田三路靠近东方花城小区附近,由于我早上方便买早点,违规停放在非机动车道,被四中队贴了黄单,这个我认了,但是在同一条路,同样地点,停着一台综合执法的电瓶车,无牌左边车轮压了线,四中队民警经过多次,都不处罚,难道这个车有什么特殊情况,可以免罚吗?
现在国家不是要求,执法单位车辆更应该遵守法律吗?
官方回复:尊敬的李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我队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反映在古田三路靠近东方花城小区易农街路段您的车辆被贴单,城管部门的综合执法未被贴单的问题。接到您反映的情况,我队已安排路面巡控人员在该路段巡查,对路面各类交通问题进行日常巡控,反映的四轮电瓶车是政府统一派发给城管、公安、环卫等基层单位的工作用车,有统一编号,目前均未上牌,政府对此类车辆也未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以至我队无法对其进行规范管理,现我队已向区城管局发了告知函,要求其对无牌电瓶车合法使用、规范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2024年09月10日09时17分我队民警通过83985405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硚口区交通大队四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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