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区凯翔物业天天发短信恐吓威胁
江夏区作者:武汉通日期:9月前点击:46

武汉留言板:2023年江夏区尚城新界小区全体业主因凯翔物业不作为,摆烂等等原因要求换物业公司,在这期间凯翔物业啥事没有跟小区服务,还动用了我们的维修基金,私扣业主的公共收益,多交水费等等一系列问题,全体业主要求凯翔物业公示小区多年来的公共收益和动用维修基金的手续问题,水费按3.2/吨交了上十年,直到新物业上任和咨询水务局我们才知水费是2.78/吨,业主要求返还多交的部分,全体业主要求把这些等等问题解决清楚,2024年5月26号新物业进来,为我们清洗垃圾桶,打扫小区卫生,维修的维修,清理的清理,甚至把十多年没有开放的西门经过新物业的打扫维修开放了,大大的解决了我们的出行,我们小区有两个出入口,一直以来都只有南门一个进出口,新物业来了后开放了,很感谢新物业为我们小区办的这些实事,反之老物业啥事不做,没为我们业主服务,还恐吓威胁我们交物业费,天下哪里有这种事,没服务还让我们业主缴纳物业费,现在老物业天天打电话发短信恐吓威胁我们,希望领导为我们业主做主,解决此事,谢谢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告如下:经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华所工作人员调查核实。1、有些业主欠物业费没交。2、行业收取水费时加收污水处理费,同时根据武发价格【2019】298号文件规定,供水损耗据实分摊。3、至于老物业打电话发短信恐吓威胁您们,您们可以拔打110报警维护自身权益。2024年9月12日8:49,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1710026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经办单位: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华所)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告如下:江夏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管理发展中心工作人员核实,武汉市凯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已退场,依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管理规约规定或者业主大会决定聘请专业机构对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业主委员会拒绝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约谈业主委员会,督促其限期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逾期未申请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应当代为聘请。9月20日,江夏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管理发展中心通过电话027-81818240向您反馈办理结果,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江夏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告如下:经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华所工作人员调查核实。1、有些业主欠物业费没交。2、行业收取水费时加收污水处理费,同时根据武发价格【2019】298号文件规定,供水损耗据实分摊。3、至于老物业打电话发短信恐吓威胁您们,您们可以拔打110报警维护自身权益。2024年9月12日8:49,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1710026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经办单位: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华所)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告如下:江夏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管理发展中心工作人员核实,武汉市凯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已退场,依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管理规约规定或者业主大会决定聘请专业机构对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业主委员会拒绝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约谈业主委员会,督促其限期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逾期未申请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应当代为聘请。9月20日,江夏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管理发展中心通过电话027-81818240向您反馈办理结果,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江夏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