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1电梯经常坏,出行不安全2卫生不合格3小区大门经常有陌生人进出,安全没有保障4电动车没有地方停要求物业降低物业费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 如下:我区住更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于9月23日通过电话 83890072向您核实情况。您接听了电话。经了解,您主要反映物业费与小区配套服务不匹配,以及环境卫生、小区安保管理和电动车乱停乱放、外来人员未登记的问题。金地悦海湾小区由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关于反映物业费与小区配套服务不匹配的问题,根据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发改委《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物业费标准由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办公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组成,并不包含小区相关配套建设情况。经核实,金地悦海湾号开发建设单位于2018年 7月在武汉市民之家,通过前期物业招标投标程序,依法选聘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为小区前期物业企业,并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服务等级为四星级,物业收费标准为“高层住宅3.2元/月/平方米;商业6.5元/月/平方米”相关收费标准、物业服务等级等已在《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予以约定并经业主签字确认。关于反映环境卫生的问题,经了解,保洁人员每日定时清扫各单元楼道、园区以及地库,以保证小区的环境卫生优良,后续物业将加强保洁人员清扫及巡查频次,发现垃圾及时清理。关于反映小区安保管理的问题,物业公司将加强门岗对外来人员及车辆的管理。关于反映电动车乱停乱放的问题,物业公司已加强对小区电动车停放的合理规划及引导。关于您反映外来人员未登记的问题,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同时安排保安人员在各门岗维护本小区内的公共秩序安全。区住更局已督促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升服务水平,强化内部管理的机制,对业主做好沟通解释工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误解,共同维护小区和谐稳定。关于电动车停放问题,经我区径河街核实,物业目前在积极选址,尽快解决电动车停车棚不足的问题。9月23日11时26分,我区住更局物业管理科通过电话8389007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已向您告知办理结果。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服务工作。【经办单位: 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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