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背景1】、本人居住东西湖区将军路街道青青佳园小区,本人为自购房,于2024年8月31日22:50分回家遭到物业《武汉广汉星宇物业有限公司》违法擅自删除本人门禁权限(人脸识别),导致本人无法开门回家证据视频一,其他业主人脸识别为正常证据视频二。
【背景2】、于当晚23:03分报警,民警同志于23:26分抵达现场处理。现场由物业保安作为代表解释为:门禁系统升级故障导致业主门禁(人脸识别权限)删除,需要业主自行前往物业办公室重新录入方可回家。对物业的回复提出以下质疑:
【第一】、本人自22年1月1日居住至今,门禁系统均可正常使用,截止24年8月30日昨天仍然可以正常使用,为何31日晚就被删除不允许回家。物业有私下违法操作的重大嫌疑。
【第二】、其他业主均可正常使用人脸识别开门,侧面证明物业存在欺骗民警嫌疑行为。
【第三】、武汉广汉星宇有前科,于23年1月份为快速回笼资金催业主提前缴纳23年整年物业费,曾大规模删除业主回家门禁权限,遭到业主投诉,借口仍然是系统故障。
【第四】、即使出现门禁系统故障也是物业的工作失职和不作为,后果理由物业承担,并不能以此为借口非法阻拦业主正常回家。
【诉求】诉求(8月31日23:56分前往将军路派出所报案并做笔录,民警同志告知执法部门随时可去将军路派出所检核案情经过和视频材料)
1、物业向社区工作人员汇报经过并检讨,在社区工作人员的陪同下(防止物业打击报复)当面致歉并公告检讨自己非法行为,承诺下不为例!今后不得违法私自删除任何业主出入小区门禁权限,一旦再犯,虚心接受社区的依法警告和处罚!
2、从接到执法机关通知即日起,立刻恢复本人出入小区门禁权限人脸识别。
3、针对所谓借口《系统故障》导致业主门禁权限被删,作出书面解释:系统那里故障,怎么导致,故障证据,怎么处理,怎么避免。
4、针对武汉广汉星宇的非法行为违反了《物权法》第71条和72条,物业上级部门依法作出处罚并警告其整改。
以上恳请有关部门尽快处理为感!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区将军路街工作人员于2024年9月18日通过电话83940963向您核实情况,您接听了电话。经了解,您主要反映青青佳园物业纠纷的问题。社区和物业负责人取得联系,物业负责人表示已通过微信提前告知您物业服务到期的提醒。因物业服务到期,导致小区门禁系统程序自动将您的人脸识别暂时停用,并非人为问题。您可以到物业服务中心重新进行录入,已保证日常的进出。2024年9月18日9时44分,我区将军路街通过电话83940963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服务工作。【经办单位:东西湖区将军路街将花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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