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本人2021年5月8日购买庭瑞新汉口地下车库,并于当日签署合同,总费用为128000,并承诺于2022、2023、2024年的5月份,每月返款8960元。当时购买车位时就计划三年后收到全部返款后就退换车位,且已告知甲方。由于2022、2023年的已于5月份返款成功,但是到2024年5月,迟迟未返款。联系物业处理返款以及退车位事宜,得到的回复是让联系开发商,转而联系开发商时,相关人员表示已不负责此事,,联系当初的销售人员微信时,已将我微信删除,物业和开发商均对此事进行推脱、敷衍处理,正是由于开发迟迟拖欠返款金,故意设置沟通屏障,使我联系不上具体负责人,导致我错过退还车位的最佳时期,希望相关部门介入处理此事。由于开发商违约在先,且未让物业告知业主要如何发起退车位事宜,导致如今的局面,希望相关部门能介入,协助广大业主对车位进行退款处理。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区住更局工作人员于9月9日通过电话83080203向您核实情况,您已接听电话。经了解,您主要反映庭瑞新汉口项目开发企业返还车位费、退车位的问题。庭瑞新汉口项目系家美天晟武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经与开发商核实,其表示前期每年一直有返还,您今年的款项已返。针对您反映前期与开发商签订合同约定车位满三年可以退费,现因开发商原因超过合同约定15内未申请的问题。开发企业表示根据双方签订的《车位合同》第三条 交付时间及使用年限 3、甲乙双方预定三年使用期限届满,乙方仅有一次申请车位退购的权力,乙方要求退购车位,需于申请前完成车位贷款还款手续,三年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提出退购申请,甲方在十五日内与乙方签订车位退购确认书。乙方如逾期未向甲方申请退购,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退车位的权力,本合同继续履行。超过合同约定时限未申请企业不同意退款。根据双方签订的《车位合同》第十六条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我区住更局已要求开发企业与您沟通,化解矛盾纠纷。2024年9月9日14时30分,我区住更局通过电话83080203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服务工作。【经办单位: 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房地产开发和市场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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