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依据武汉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不得安排怀孕28周以上的女职工延长劳动时间。从9月起我公司由5天工作日调整为6天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日工作时长为7小时,8点-12点,14点-17点,周六工作时长为6小时,8点-12点,14点-16点),目前本人怀孕33周,若公司要求我遵守6天工作日这一调整是否属于延长劳动时间?
官方回复:尊敬裴女士: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是武汉检安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的员工,现在怀孕33周。您已经向公司领导询问,公司周六是否会安排您加班。您告知工作人员,公司并未安排您周六加班,现在无需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协调处理。2024年9月10日16时06分,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68865268向您反馈了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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