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6162号

武汉通2024-09-15  43

  肖丹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汉黄路6号红桥村城中村改造K1地块建设项目3栋/单元15层1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8)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24678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肖丹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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