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6175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10月前点击:62

  李明辉,邹慧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金桥大道42号晋合金桥世家(后湖花园三期住宅)15栋2单元23层1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10346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明辉,邹慧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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