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6179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10月前点击:65

  绿地地产集团武汉置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汉阳区江城大道366号绿地新都会8栋1单元23层1号的《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证号:阳2013014545)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绿地地产集团武汉置业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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