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东西湖区愿景城B区地下车位近期为了达到销售目标,到期中止和业主地下车位的租赁协议。但是目前地上车位根本不能满足需求。在此之前车子就因为没有停车位就经常听到小区路上,如果地下车位只卖不租将会更严重,势必会造成安全隐患。这种变相强迫业主购买停车位行为已经违法《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请有关部门介入。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区住更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9月3日通过电话83080203向您核实情况,您已接听电话。经了解,您主要反映愿景城项目车位只卖不租的问题。 愿景城项目系武汉市金银潭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经核实,该项目共有地下车位2000个,开发商将地下车位以长期使用权的方式供小区业主使用,暂无开放月租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9月3日17:05,我区住更局开发科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3080203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情况。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服务工作。【经办单位: 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房地产开发和市场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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