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现状:吉林街大华锦绣时代一期,共有三栋住宅楼,每栋6部电梯。目前每台电梯装2-3块电梯广告牌+1块电视广告牌。电梯广告目前已经在调试,有声音播放,十分扰民。
问题:业委会还在筹备阶段,人员名单已经确认。
但物业①既没有等待业委会成立后向业委会征求意见、移交电梯广告合同及收益;
②也没有征求小区现有业主是否愿意增设电梯广告,给出增设电梯广告的原因是“小区想新增一些设备,但是你们的物业费是不能用于新增设备用途的,只能用于日常维保,所以我们必须要增加电梯广告收入”;
③仅以“我们会把这部分收益用作小区公共用途”为由,拒绝向业主提供电梯广告的具体收入及合同,也不肯给出具体的收益分配方案。只在小区大门处模糊给出一个“公共收益金额”,没有电梯广告签订合同、没有征求业主意见表、也没有收益去向说明(所谓增设设备目前也并没有进入小区,同样,增设设备也没有征求业主意见或者告知业主)。
诉求:①在业委会正式成立前,暂停所有电梯广告投放,尤其是电视广告必须关闭。
②在小区明显位置、物业微信朋友圈处出示电梯广告签署合同,汇报明确收益金额,以及目前收益去向,后续收益以何种形式发放给业主。
③此后再企图设置电梯广告/增设小区设备,大华锦绣时代物业必须公开——依法征得全体业主意见或走业委会程序,不得私自操作。
官方回复:尊敬的胡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反映的大华锦绣时代电梯入驻广告及广告声音扰民问题,区房管局也联系物业企业,物业负责人表示前期未成立业委会,入驻广告通过街道社区报备安装,现业委会正在筹备中,后期业委会会对广告公共收益进行公示。广告声音扰民物业企业表示会做相应调整。9月2日,青山区房管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6856690)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青山区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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