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居民小区未及时移交自来水:东西湖区金银湖街道中部慧谷一期B区于2016年夏天交房,至今已经交房8年了,可是我们小区直到目前水费仍是由物业代收,东西湖区政府理应监督辖区内的地产公司将居民小区用水及时移交自来水至自来水公司,而不是放任不管8年多,我们小区的水表非自来水公司认可的水表,计量严重不准,居民长期负担超额水费,望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并监督整改《武汉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五十二条 新建居民住宅建成后,由建设单位将配套建设的二次供水设施依法移交供水单位,由供水单位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已建未移交的居民住宅配套建设的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排查登记,对符合国家、省、市二次供水标准以及一户一结算水表、水表出户要求的,应当采取措施限期移交,由供水单位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对不符合前述标准和要求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改造,经验收合格后移交。《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新建住宅物业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将物业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维护管理,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接收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区金银湖街工作人员于8月29日通过电话15797067015向您核实情况,您接听了电话。经了解,您主要反映水改的问题。经查,因中部慧谷一期B区的供水关系还未移交给自来水公司,目前由物业代收,关于水改问题须由开发商上报自来水公司提交水改申请,后期,社区将积极协调物业及开发商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关于您反映水表计量严重不准水费超额的问题,经核实,该小区物业的主体资格证照名称为:武汉财富兴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区物业负责人祝经理陪同了检查,工作人员查看了该小区水表房的水表,水表上有东西湖自来水公司检定合格的封签。根据国家关于水表的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用于贸易结算的水表只作首次强制检定。该小区水表已经作过首次检定。小区提供了一张水费收费凭证,显示水费基本价格为:2.42元每吨,未超出正常武汉市居民用水水费的价格。8月29日16时33分,我区金银湖街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5797067015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服务工作。【经办单位:东西湖区金银湖街白马泾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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