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本人向东西湖区水行政部门反映小区交房三年自来水设施仍未移交至自来水公司,承办单位虚假回复称电话联系本人,但实际上本人并未接到承办单位的电话,另根据承办单位回复,既然小区自来水设施无法通过验收,那就说明小区自来水设施存在质量安全问题,但该问题长期未整改,那小区广大业主的生活用水又如何确保安全?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区水务和湖泊局供排水管理科工作人员于2024年8月26日通过电话83290094向您核实情况,您未接听电话。经来话内容了解,您主要反映二次供水移交问题。经查,该小区符合自来水公司通水条件,但仍存在水表未连接远传设备、泵房远传设备无网关,远传数据未回传等不符合自来水公司抄收条件的问题,我局将协调相关部门督促开发商按照抄收标准尽快整改完毕。8月26日09时32分、10时10分、8月27日12时02分,我区水务和湖泊局供排水管理科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3290094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未接听电话。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服务工作。【经办单位:东西湖区水务和湖泊局供排水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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