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万众物业非法入驻江南春城御境小区,侵害业主合法权益,请主管部门强制万众物业撤场。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因齐家物业公司无力履行物业服务工作,合同到期后中驰公司不再续签,为维持小区正常运转,临时请万众物业公司进驻管理,开展物业服务工作。关于双方交接工作,针对齐家物业公司前期未退还的装修押金及预收的物业费,业主可凭缴费凭证到物业公司登记,可抵扣后续物业费。同时,业主也可以主张向齐家物业公司申请退费。关于万众物业公司进场手续问题,有两种途径,一是由开发企业重新走招投标程序,二是待小区正式交付成立业委会后召开业主大会投票决定。江南春城御境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为4星级,物业费为2.8元/平米*月,万众物业公司暂时按照此标准收取物业费。目前江南春城御境仍未竣工备案,未达到交付条件,但部分业主需入住已到物业办理手续进场装修。一是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和《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物业交付业主之日的前期物业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之后的前期物业费用,由业主承担。”之规定,您在房屋正式交付前所缴物业费实为预缴性质;二是对目前小区物业费标准的意见可以待该项目正式竣工交付后,通过业委会或社区组织业主大会重新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物业服务等级和物业费标准。同时,区房管局也将督促物业公司配合中驰地产顺利推进项目尽快竣工交付后正常开展前期物业服务。8月17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6342906)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反馈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青山区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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