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江汉区碧湖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占据小区内人行道私画停车位,私下出租或出售给小区部分业主,收取停车费用,此部分费用及闸门上广告费用应去向不明并未进行公示,损害了其他业主利益,并且物业不让未交费业主车辆进入小区,望严查,就停车事情给予公平处理,此事情反映多次一直在踢皮球
官方回复:尊敬的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碧湖花园小区增设停车位问题,经核实,碧湖花园小区建设规划时无地下停车位,因小区内业主车辆持续增多,部分业主多次反映车位不足,物业公司随即将此情况上报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业主大会会议讨论决定下列事项: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了业主大会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就增设停车位问题进行了业主表决,并依照表决结果增设了部分停车位。2024年7月22日,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联合社区现场了解情况,经查,该小区新一届业委会选举工作正在筹备中,待业委会成立后如需调整车位使用规则需征求全体居民意见并组织全体居民表决。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要求物业公司做好沟通解释工作。8月12日10:35分,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5827648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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