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万年社区4楼有租户未经过邻居同意将住宅改仓库使用堆放易燃鞋帽货物,以前就发生过两次火灾,每次仓库进出货时就将货物堆放在楼梯道上堵塞居民上下楼,对方违反民法典279条和消防法,请政府依法查封
官方回复:尊敬的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武汉市江汉区民族街派出所工作人员核查,万年社区4楼属于商业用房并非居住场所,室内消防设施配备齐全,针对其将货物堆放在楼梯过道的行为,我所将对其下发整改通知书,如若期限内不整改将进行相应处罚,同时,我所社区民警已联系您于7月26日与物业经理、仓库负责人进行沟通会谈,商讨问题解决方法。祝您生活愉快!2024年7月22日,江汉区公安分局民族街派出所通过电话13016420877向您反馈了办理情况。您已知晓结果,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江汉区公安分局民族街派出所将继续履职尽责,为您服务!【经办单位:江汉区公安分局民族街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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