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根据武汉发布的新规物业费标准,武汉万科翡翠国际物业费过高,服务与收费要种不对等,要求降价,业委会多次与物业沟通一直未有结果,请求政府给与支持。
官方回复:尊敬的女士: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我区北湖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您了解,您反映的是“万科翡翠国际物业费过高”的问题。关于政府指导价物业费,只规定了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万科翡翠国际已成立业委会,物业服务为市场调节价。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决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我所工作人员已向您说明情况并告知其他解决途径。2024年7月10日11时34分,我区北湖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5777301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工作。【经办单位:江汉区北湖街市场监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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