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武汉市水务局: 我是普通老百姓,不懂水务方面的知识和相关法规。我家要装修,如果我将我家屋顶上的雨水管和生活污水管最后一起接入一楼的污水井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是否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19条的规定?如果我已经这样做了,是否需要按照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48条责令改正?期待水务局专家指点。谢谢\uD83D\uDE4F
官方回复:尊敬的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唐家墩街公共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电话与您联系,告知您雨水与污水管不能一起接入污水井。目前,您已知晓相关政策。2024年7月17日15:17:10我区唐家墩街公共管理办公室通过电话85360257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来电。(经办单位:江汉区唐家墩街公共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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