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2903号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11月前点击:28
编号:2024第2903号
根据(2024)鄂0106执4930号,潘登桂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23)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23737号 | 刘思思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06007006GB00019F00010001 | 武昌区彭刘杨路239号楚江国际1栋1单元9层1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