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违停, 严重影响通行
交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7-4点击:67

留言板:那么窄的路口停四辆车,每天早上都有违停,严重影响通行,交管部门要管管了。附近小区没有停车位,路边停车也不能影响通行
官方回复:尊敬的秦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武汉市公安局东新大队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文华路、青兰街周边承载学校、数个大型居民区及沿街商铺,人流量、车流量非常大,停车需求矛盾突出,会出现车辆临时停放路面现象。前期,我队工作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对此路段路口、消防通道、人行横道、黄色网格线、双排违停、妨碍通行的车辆进行短信推送、摄像取证、贴单告知,对严重妨碍交通的车辆我队会拖移处理。因整治为巡逻方式加之整治前需对违停车辆进行短信推送,收到短信的驾驶员会在限定的时间驶离,这种“你来我走”的现状就会造成违停现象反复。6月1日至今文华路与青兰街共计违停提醒共230余辆,摄像取证贴单100余起,进社区发放停车管理宣传单100余份,粘贴宣传海报30余张。下步工作中,我队继续加大对违停车辆摄像取证、贴单告知、拖移车辆的整治力度,持续做好规范停车宣传工作。7月2日8时39分,武汉市公安局东新大队与您联系,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东新大队]
官方回复:尊敬的秦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武汉市公安局东新大队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文华路、青兰街周边承载学校、数个大型居民区及沿街商铺,人流量、车流量非常大,停车需求矛盾突出,会出现车辆临时停放路面现象。前期,我队工作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对此路段路口、消防通道、人行横道、黄色网格线、双排违停、妨碍通行的车辆进行短信推送、摄像取证、贴单告知,对严重妨碍交通的车辆我队会拖移处理。因整治为巡逻方式加之整治前需对违停车辆进行短信推送,收到短信的驾驶员会在限定的时间驶离,这种“你来我走”的现状就会造成违停现象反复。6月1日至今文华路与青兰街共计违停提醒共230余辆,摄像取证贴单100余起,进社区发放停车管理宣传单100余份,粘贴宣传海报30余张。下步工作中,我队继续加大对违停车辆摄像取证、贴单告知、拖移车辆的整治力度,持续做好规范停车宣传工作。7月2日8时39分,武汉市公安局东新大队与您联系,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东新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