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规误判
交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7-4点击:44

留言板:2024年6月24日,上午10点23分的交通违规是监控摄像头误判,我当时是在调头不是左转的,当时有个行人路过就调得半径大了点,人工复核很明显是调头,希望你们核查后续监控视频弄清楚。直行红灯是可以调头的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事故大队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您的车辆在左转箭头信号灯为红灯的情况下,驶出停止线,掉头行驶,被记录闯红灯违法。经与您电话联系,说明了掉头是左转的延伸,所以驶出停止线的掉头需要受左转信号灯的控制。该路口有左转箭头信号灯,所以您在该路口掉头,需要观察左转箭头信号灯的情况再选择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5号)第三十八条(三)款:“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规定。您认为车辆违法不合理的情况,我们不能予以支持,还希望您能够理解。7月4日10时12分,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事故大队与您联系,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事故大队]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事故大队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您的车辆在左转箭头信号灯为红灯的情况下,驶出停止线,掉头行驶,被记录闯红灯违法。经与您电话联系,说明了掉头是左转的延伸,所以驶出停止线的掉头需要受左转信号灯的控制。该路口有左转箭头信号灯,所以您在该路口掉头,需要观察左转箭头信号灯的情况再选择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5号)第三十八条(三)款:“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规定。您认为车辆违法不合理的情况,我们不能予以支持,还希望您能够理解。7月4日10时12分,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事故大队与您联系,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事故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