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武汉市东湖高新物业科领导:您好!我是武汉市光谷创新天地3期R6地块的业主,现就我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上海丰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的严重不作为行为向您进行投诉。 丰城物业不遵守合同约定,擅自缩短开启房屋轮廓装饰灯时长,表演式开启电梯空调,关闭入户大厅照明灯,关闭喷泉水景等节能降低物业成本的行为,严重反五星级物业服务标准,构成违约行为! 为此,我请求贵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并责令上海丰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方某以及团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甲乙双方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按照《武汉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五星级服务标准执行,为小区提供保质保量的物业服务! 感谢贵部门对我们业主诉求的重视与支持!此致敬礼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1.关于您反映光谷创新天地三期物业服务相关问题,我区规划局工作人员立刻展开了调查,经查,该小区于2022年12月交付,开发建设单位于2021年9月通过前期物业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上海*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小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您购房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其中合同中第三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按照《武汉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五星级物业服务标准执行。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为3.5元/月/平方米,相关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及收费价格在小区已进行公示。针对您反映物业企业不作为、不符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星级服务标准等问题,我区规划局工作人员暗访调查,该物业企业存在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未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物业服务的现象,前期我区规划局工作人员与该物业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下达整改,鉴于相关问题该物业企业未整改到位,我区规划局将依法依规对物业企业进行信用信息记分处理。6月19日,我区规划局通过电话02763499651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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