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3695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7-3点击:23

  武汉同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豹澥街生物园东路18号总部及生产研发基地(全部自用)狂犬疫苗生产车间栋/单元1-4层/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2)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57035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同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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