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武汉市东湖高新物业科领导:您好!我是武汉市光谷创新天地3期R6地块的业主,现就我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上海丰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的严重不作为行为向您进行投诉。丰城物业服务人员配备严重不足,三期和四期共计600多户,三期两位管家也在四期服务。目前在编正式物业员工除了方某、路某、周某和赵某,还有谁?为此,我请求贵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并责令上海丰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 配备与收费标准要求相符的物业人员数量,提升服务水平。2.物业服务水平严重不符合五星级服务水平,因此业主希望降低收费标准。感谢贵部门对我们业主诉求的重视与支持!此致敬礼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1.关于您反映光谷创新天地三期物业服务相关问题,我区规划局工作人员立刻展开了调查,经查,该小区于2022年12月交付,开发建设单位于2021年9月通过前期物业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上海*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小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您购房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相关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及收费价格在小区已进行公示。针对您反映物业企业人员配比不足、不符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星级服务标准等问题,我区规划局工作人员暗访调查,该物业企业存在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未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物业服务的现象,前期我区规划局工作人员与该物业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下达整改,鉴于相关问题该物业企业未整改到位,我区规划局将依法依规对物业企业进行信用信息记分处理。针对您要求降低物业收费的问题,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房局《关于我市中心城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武发改价格[2023]467号)的相关规定,目前武汉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物业收费价格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已进行约定。6月19日,10时24分、14时44分、17时30分,我区规划局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027-65563745联系您,您均未接听电话(详情请见三次未接通电话截图),因您信息保密,无法发送短信,特在系统上告知办理结果。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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