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内电梯噪音超标
蔡甸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6-20点击:109

武汉留言板:去年10月份向物业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应房屋内电梯噪音问题,管理人员来了一大堆,都说不应该有声音,说会排查处理噪音问题,可是到现在该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我想问一下是不是处理不了这个事情,问题不解决就不要跟打电话回复了
官方回复:尊敬的江女士: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1、我区市场监管局于6月17日上午通过电话联系您核实情况。经了解,您主要反映公共噪声较大问题。我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至现场展开机电设备质量监察工作。经调查,涉事设备与使用单位物业存在以下现象:1、根据《电梯自行检验规则》(TSG T7008—2023),在第A1.3.14噪声测试项,经检验,该梯自身噪音未超过允许值。2、若需改造电梯,根据《武汉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住宅电梯需要修理、改造、更新的,由使用管理单位-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组织落实,由业主履行资金筹集义务。具体措施可参照《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根据您的要求我区市场监管局不再以书面、电话、邮件等任何方式回复。2、您主要反映知语城1901小区电梯噪音扰民的问题。经核实,您是中国铁建知语城小区的业主。经与物业企业了解,物业企业已严格按照政府质检部门的要求,对电梯实施管理,并对小区电梯进行维护与保养,以达到规范电梯使用管理与维修保养工作的目的,确保电梯正常运行。针对您反映8栋1单元电梯运转工作时的声音对您产生影响的问题,物业企业已上报电梯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全面排查,暂未发现异常,现场检测分贝,属正常范围。如您仍认为运转的声音对您产生了影响,建议您向环保局反映测试此区域声音分贝是否存在噪音污染。我区住建局物业科督促物业企业增加电梯安全检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保障业主电梯使用安全。6月17日,我区住建局物业科通过电话8491142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我区住建局物业科督促物业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提供品质服务。非常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蔡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科}
官方回复:尊敬的江女士: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1、我区市场监管局于6月17日上午通过电话联系您核实情况。经了解,您主要反映公共噪声较大问题。我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至现场展开机电设备质量监察工作。经调查,涉事设备与使用单位物业存在以下现象:1、根据《电梯自行检验规则》(TSG T7008—2023),在第A1.3.14噪声测试项,经检验,该梯自身噪音未超过允许值。2、若需改造电梯,根据《武汉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住宅电梯需要修理、改造、更新的,由使用管理单位-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组织落实,由业主履行资金筹集义务。具体措施可参照《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根据您的要求我区市场监管局不再以书面、电话、邮件等任何方式回复。2、您主要反映知语城1901小区电梯噪音扰民的问题。经核实,您是中国铁建知语城小区的业主。经与物业企业了解,物业企业已严格按照政府质检部门的要求,对电梯实施管理,并对小区电梯进行维护与保养,以达到规范电梯使用管理与维修保养工作的目的,确保电梯正常运行。针对您反映8栋1单元电梯运转工作时的声音对您产生影响的问题,物业企业已上报电梯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全面排查,暂未发现异常,现场检测分贝,属正常范围。如您仍认为运转的声音对您产生了影响,建议您向环保局反映测试此区域声音分贝是否存在噪音污染。我区住建局物业科督促物业企业增加电梯安全检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保障业主电梯使用安全。6月17日,我区住建局物业科通过电话8491142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我区住建局物业科督促物业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提供品质服务。非常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蔡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