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投诉阳逻新红社区、香榭花都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在未提前公示小区垃圾清理工作的情况下,擅自签订相关协议涉嫌存在虚高造假行为。 内容: 1、阳逻新红社区越级管理小区事务,在未提前公示小区垃圾处理事务前擅自联同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与第三方签订垃圾清理合同。 2、未经业主知悉的垃圾处理合同生效日期为2024年6月1日,仅提前一日张贴公示文件严重不符合相关规定,并且未通过多种公示渠道告知小区全体业主,严重损害业主的权益。 3、该公示文件仅明确业主咨询、核实,并未让业主自己做主提出异议,且文件中的金额未提到多方竞价,涉嫌存在虚高造假行为。 请相关部门严查,还小区业主的权利。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告如下:经阳逻街核查,关于您反映的垃圾清运费用事宜,1、阳逻街各小区生活垃圾均由阳逻街环境卫生管理所负责清运,其收费标准是统一的,遵照《湖北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中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标准执行。2、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合同是物业公司的权利和义务。香榭花都一二三期小区垃圾清运合同是临时物业公司慧民缘物业公司与阳逻街环境卫生管理所协商签订。3、慧民缘物业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张贴了《关于支付香榭花都生活垃圾清运费用支出的公告》,其内容提到公示期为5月31日至6月6日,其目的是让广大业主知悉有此费用的支出,已告知小区物业详细告知小区业主,暂未发现社区有违规之处,如您有证据可向街道纪检部门检举。6月18日9:05,阳逻街已通过电话180****732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监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阳逻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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