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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楼市新政咨询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6-7点击:99
留言板:根据新政内容“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认贷”标准,可以当前实际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行政区域范围(县、市、区)的贷款次数为认定标准。”,如果我在东西湖区缴存五险一金,但曾经在武汉另一个区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且还清,那么可以在东湖区用公积金买房吗。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通过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武汉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19〕1号)规定,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或者在武汉公积金系统中有2次及以上贷款记录,其公积金贷款申请均不可受理。 根据您的描述,您在武汉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故再购房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 5月29日17:14、5月30日9:17及10:16,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的电话均未接通。若您还有其它公积金问题,建议您拨打027-12329客服热线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武汉住房公积金的支持与关注。【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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