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咨询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6-7点击:40

留言板: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银行以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不同意办理,需再缴存5个月公积金合理吗?基数多少算低,多少算高?不是连续缴存半年或1年就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咨询公积金贷款基数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20〕3号),贷款额度在不超过我市最高贷款额度和符合相应贷款比例的前提下,通过以下两个可贷额度公式计算后取低值: 1.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35%×12个月×贷款年限; 2.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不高于按照转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缴存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即: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发生调整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近6个月汇缴记录中最低工资基数计算可贷款额度。经与您沟通了解,您于近期提高了工资基数,待您以新工资基数缴存满6个月后,将以新工资基数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款额度。 6月4日,我中心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处】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咨询公积金贷款基数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20〕3号),贷款额度在不超过我市最高贷款额度和符合相应贷款比例的前提下,通过以下两个可贷额度公式计算后取低值: 1.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35%×12个月×贷款年限; 2.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不高于按照转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缴存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即: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发生调整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近6个月汇缴记录中最低工资基数计算可贷款额度。经与您沟通了解,您于近期提高了工资基数,待您以新工资基数缴存满6个月后,将以新工资基数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款额度。 6月4日,我中心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