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蔡甸中国铁建知语城物业问题

蔡甸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6-7点击:66
武汉留言板:知语城小区已交房3年了,迟迟不成立业委会,业主无法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政府规定(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应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代表组成,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由街道办事处或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所占比例不得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
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业主推荐或自荐,经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一般由5-11人的单数委员组成,委员中应有3名以上党员干部,党员人数占50%以上,每届任期一般不超过5年,委员可以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首次会议,推选产生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将业主大会会议的决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等材料报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书面告知相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持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备案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目前街道办完全不理这个事,请政府担起这个责任,
官方回复:尊敬的周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的问题,中铁建知语城小区于2021年11月15日交付,小区总计1357户业主,32户商铺,1个办公用房。目前已入住552户业主,11户商铺,1个办公用房。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其成立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专有部分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2、首次交付使用专有部分之日起满两年且交付使用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3.交付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中铁建知语城小区符合成立条件的第2点。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区房屋主管部门;业主也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区房屋主管部门提出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书面报告。区房屋主管部门收到书面报告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报告或者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依照《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组织成立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中铁建知语城小区已达到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可由小区业主联名向社区提交设立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社区核实相关信息后上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组织成立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小区业主是业委会成立的申请人,在成立业委会过程中,社区给予指导和监督。2024年5月30日,我区蔡甸街道通过电话(18186087200)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更好的服务居民群众。[经办单位:蔡甸区蔡甸街道高湖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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