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公园大观项目存在明显减配、不按合同执行的行为
江岸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6-2点击:187

武汉留言板: 1.按合同规定 小区二期、三期楼栋1楼-3楼 顶楼-天台楼梯需刷环氧地坪漆,融创以没有钱拒绝执行。 2.按楼栋设计图17栋连廊需安装玻璃门,融创一拖再拖,至今依然没有任何进展。 3.小区连廊上面的管道裸露,没有按设计图修筑吊顶。 4.小区17楼栋连廊水阀处未按规定铺砖,呈水泥地面。 5.小区跑道为灰色路面,未按宣传设计夜光跑道和刷漆。 6.三期公区原窗户设计改为不可打开的玻璃。 7.三期电动车停放点无电动车顶棚,一期二期均配有。 8.连廊栏杆有安全隐患,每扇栏杆二头和一二期相比少了螺丝固定。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江岸区建设局核查,融创公园大观工程名称为新建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项目(塔子湖村城中村改造K3地块),建设单位为武汉塔子湖置业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楼栋未在指定楼层楼梯间刷环氧地坪问题,江岸区建设局已督促建设单位尽快整改,建设单位反馈将于近期开展维修。关于17栋连廊玻璃门有一边未安装问题,建设单位反馈材料已经下单,将尽快完成整改。关于连廊吊顶、水井墙面做法等,系按设计文件施工。关于公区及室内装修问题,已督促建设单位建立条目销项制度,及时核查维修,并将维修进度及时与您反馈。关于小区内无电动车棚的问题,江岸区房管局表示该小区开发建设时有预留电动车停放点,其中一个电动车停放点在二期和三期交接位置,12栋外围增建电动车棚。物业公司已经安排人员施工人员施工加装顶棚和充电设备,可以满足二期和三期业主停放电动车需求。江岸区房管局督促物业公司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关于不按合同施工的问题,江岸区市场监管局联系您了解情况,您表示反映的情况无相关证据材料可以提供。鉴于该情况,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予受理。 5月24日江岸区建设局通过电话59512501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江岸区建设局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协调处置工作。【主办单位:江岸区建设局 协办单位:江岸区房管局、江岸区市场监管局】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江岸区建设局核查,融创公园大观工程名称为新建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项目(塔子湖村城中村改造K3地块),建设单位为武汉塔子湖置业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楼栋未在指定楼层楼梯间刷环氧地坪问题,江岸区建设局已督促建设单位尽快整改,建设单位反馈将于近期开展维修。关于17栋连廊玻璃门有一边未安装问题,建设单位反馈材料已经下单,将尽快完成整改。关于连廊吊顶、水井墙面做法等,系按设计文件施工。关于公区及室内装修问题,已督促建设单位建立条目销项制度,及时核查维修,并将维修进度及时与您反馈。关于小区内无电动车棚的问题,江岸区房管局表示该小区开发建设时有预留电动车停放点,其中一个电动车停放点在二期和三期交接位置,12栋外围增建电动车棚。物业公司已经安排人员施工人员施工加装顶棚和充电设备,可以满足二期和三期业主停放电动车需求。江岸区房管局督促物业公司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关于不按合同施工的问题,江岸区市场监管局联系您了解情况,您表示反映的情况无相关证据材料可以提供。鉴于该情况,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予受理。 5月24日江岸区建设局通过电话59512501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江岸区建设局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协调处置工作。【主办单位:江岸区建设局 协办单位:江岸区房管局、江岸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