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不是每层有是否合规定

蔡甸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5-17点击:76
武汉留言板:蔡甸龙庭华府不是每层都有灭火器是否合规1一10层,就1,5,10有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第6.1.3条规定,当住宅楼每层的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100㎡时,应配置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每增加100㎡时,增配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经核实龙庭华府小区每层公共部位面积未达到100㎡,各楼层可以不配备灭火器。5月14日,我区消防救援大队通过电话69849897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通过上述电话联系我们。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经办单位:蔡甸区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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