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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积金新政咨询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5-17点击:87
留言板:23年10月置换了一套新房,根据当时公积金政策算二套房,利率按照二套房算,但是才半年时间今年公积金新政推行认房不认贷,名下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结清后再购房可按首套计算,请问针对公积金存量贷款,后续是否会按照首套房标准下调贷款利率?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 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要求根据新近实施的政策变更贷款利率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24年5月6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管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房发〔2024〕1号)第二条“强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措施”的内容为: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实行“认房不认首次贷”。该政策执行前借款人家庭已申请并发放的贷款,因已签署的借款抵押合同已产生法律效力,贷款利率是按照审批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的标准执行,不可按现行政策进行追溯。 5月14日,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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