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为什么不支持成都公积金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5-17点击:72

留言板:领导;
你们好 辛苦了 !
我是武汉的新市民,我的户口也属于武汉户口,因为我的工作关系,我的住房公积金一直在成都缴纳。因为武汉不支持成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我只能选择商贷,贷款利率太高,房贷压力很大。中国其他大小城市都支持异地公积金在户口所在地购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为什么就咱们武汉不行呐。
希望我们的家乡领导为我们在异地缴纳公积金在武汉买房的老百姓减小房贷压力,学习其他大小城市的利民好政策。
期待好领导解决老百姓的实际问题。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要求办理异地商转公贷款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24年5月6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管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房发〔2024〕1号)第二条“强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措施”的内容为:阶段性调整异地贷款使用条件,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户籍地和缴存地限制。此条款仅针对异地贷款业务,不涉及商转公贷款业务。 按我中心于2020年10月在官网发布的《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武公中规〔2020〕3号)第五条“ 贷款对象”明确规定:凡在武汉地区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房或存量房时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必须以本人或配偶名义申请商转公贷款。办理商转公贷款时,贷款主体必须是在我市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 当前,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一直处于90%以上的高位运行。为优先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刚买刚需和改善性住房的贷款需求,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平稳健康发展,武汉公积金中心暂不开展异地缴存职工商转公贷款业务。 因您的公积金缴存地为成都市,依据商转公贷款的相关政策,您不具备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基本条件。 5月13日 16:00; 5月14日 8:54、 9:44 三次通过市民热线外呼系统与您联系,您均未接听电话,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平台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武汉公积金的支持与关注!【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处】
你们好 辛苦了 !
我是武汉的新市民,我的户口也属于武汉户口,因为我的工作关系,我的住房公积金一直在成都缴纳。因为武汉不支持成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我只能选择商贷,贷款利率太高,房贷压力很大。中国其他大小城市都支持异地公积金在户口所在地购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为什么就咱们武汉不行呐。
希望我们的家乡领导为我们在异地缴纳公积金在武汉买房的老百姓减小房贷压力,学习其他大小城市的利民好政策。
期待好领导解决老百姓的实际问题。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要求办理异地商转公贷款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24年5月6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管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房发〔2024〕1号)第二条“强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措施”的内容为:阶段性调整异地贷款使用条件,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户籍地和缴存地限制。此条款仅针对异地贷款业务,不涉及商转公贷款业务。 按我中心于2020年10月在官网发布的《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武公中规〔2020〕3号)第五条“ 贷款对象”明确规定:凡在武汉地区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房或存量房时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必须以本人或配偶名义申请商转公贷款。办理商转公贷款时,贷款主体必须是在我市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 当前,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一直处于90%以上的高位运行。为优先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刚买刚需和改善性住房的贷款需求,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平稳健康发展,武汉公积金中心暂不开展异地缴存职工商转公贷款业务。 因您的公积金缴存地为成都市,依据商转公贷款的相关政策,您不具备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基本条件。 5月13日 16:00; 5月14日 8:54、 9:44 三次通过市民热线外呼系统与您联系,您均未接听电话,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平台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武汉公积金的支持与关注!【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处】